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依法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处以顶格罚款3650万元(卓越英语培训机构怎么样)

在线英语培训 2022-01-15 10:32112未知admin

【TechWeb】6月1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公布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对新东方、学而思、精锐教育


【TechWeb】6月1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公布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对新东方、学而思、精锐教育、掌门1对1、华尔街英语、哒哒英语、卓越、威学、明师、思考乐、邦德、蓝天、纳思书院等13家校外培训机构予以顶格罚款。加上前期公布的对作业帮、猿辅导的查处情况,此次重点检查已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处以顶格罚款3650万元。

此次重点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特点是“虚构、夸大、诱导”。一是虚假宣传多样化、普遍化。主要包括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编造用户评价等类型。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校外培训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以下为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典型案例:

一、广州市卓越里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

2021年5月,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卓越实施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卓越在其官网选课中心页面销售“机器人搭建2”“数学培训班1”“数学培训班3”课程时,分别标示“14992000””“12600”“15250”等标示价格信息,在其“热门活动专区”内“3元27讲!新学前大班暑假语数英”等课程的页面均以“全市最低价”字样表述其商品售价。经查,所标示的划线价格在其实际销售活动中从未有过交易记录,亦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所谓的“全市最低价”。以上行为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二、广州市明师教育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师”)

2021年5月,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明师实施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00万元。

明师在其分公司宣传“2003年广州市首创VIP小灶班”“2004年广州市首创中考保证班”“2005年首开‘中考志愿填报指导大会’”“2009年首家具保证性质的复读学校”。经查,相关宣传内容均无法提供资料证明真实性。明师在鹭江分教点宣传海报宣称如下:“中考捷报频传,学霸再创佳绩”,并列有52位学员成绩;“2020年高考单科提分榜”中列有60位学员的语文、数学、综合等方面的提分情况;“高复总分涨分最高97.07,英语最高涨分66,数学最高涨分70,综合最高涨分115,语文最高涨分71”;此外还有8位教学老师的个人简介。经查,海报中学员分数数据均无法提供完整的官方记录,也未标明提分所指的起止点;所宣传的8位教学老师中,2位老师师资情况无法提供证明材料,6位教学老师无法提供完整教学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明师东晓南分教点宣传的“首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教育机构”“4层筛选才能成为在线1对1老师”等内容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宣传的15位教学老师中,有9位教学老师教龄及教学成果与宣传内容不符或无法提供完整证明材料。上述行为属于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广州市威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学”)

2021年5月,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威学实施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威学对外标称的课程销售价格,大多采取列出“原价”并与所谓“优惠价格”进行对比的方式。如“KET在线系统班原价3880限时特价2880元”“托福暑假封闭班原价41800现在直降15000”等,经查,相关的课程并未按其所宣称的“原价”实际交易过。以上行为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四、深圳市蓝天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蓝天”)

2021年5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蓝天实施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00万元。

五、深圳市思考乐文化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考乐”)

2021年5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思考乐实施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六、深圳市邦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德”)

2021年5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邦德实施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七、上海卓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哒哒英语”)

2021年5月,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哒哒英语实施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哒哒英语在其官方App、微信小程序销售课程时,分别标示“980半价限时抢畅享(想)原价1960元”“90天欧美外教课程599.00800.00”“DaDaTV半年卡182天AI互动课萌卡会员原价2088元499.002088.00”等内容。经核实,上述相关课程均未以标示的原价或划线价进行过交易,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八、上海掌小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门1对1”)

2021年5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掌门1对1实施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九、上海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街英语”)

2021年5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华尔街英语实施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十、上海精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锐教育”)

2021年5月,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精锐教育实施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十一、杭州易渡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而思”)

2021年5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学而思实施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学而思在销售“学而思培优初中数学暑期培训班”课程时,公开宣传“本地化老师,师资8成以上毕业于985、211高校”。经核查,该公司全职教师人数为77名,其中毕业于985、211院校的人数为56名,占比为72.73%。与该公司宣传的“师资8成以上毕业985、211高校”不符。学而思宣传“郭妈妈(北京家长):学而思培优最强大的地方,是允许家长旁听,随时退费、调班,家长很放心”“罗爸爸(上海家长):学而思培优的硬件开发很科学,真的特别棒”“吴妈妈(广州家长):很感谢学而思培优每一位优秀的老师,你们是孩子坚实的臂膀”等内容。经查实,上述宣传内容无证据表明其真实性。上述行为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学而思在销售“学而思培优初中数学暑期培训班”课程时,标示“36004800”。经查实,该公司标示的划线价未标明准确含义,标示的划线价格未实际销售过,也无法提供真实依据。以上行为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十二、浙江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

2021年5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东方实施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2021年5月20日,新东方“名师风采”栏中公开宣传教师的有关履历。市场监管部门共核实103名教师教龄,其中76名教师的宣传教龄与事实不符。如“周某某3年教龄”,按教师资格证颁发时间计算,周某某真实教龄为1年6个月;“张某某3年教龄”,按教师资格证颁发时间计算,张某某真实教龄为5个月;“廖某某6年教龄”,按教师资格证颁发时间计算,廖某某真实教龄为2年。上述行为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2021年3月10日至5月21日,新东方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称“留美硕士带你环游世界学英语”培训课程团购价1元199元(5节课)和“四至六年级英语语法线上课程”培训课程1元199元(10节课)等内容。经查实,该公司销售商品时标示的划线价未标示准确含义,且未以划线价格实际销售过,无法提供真实依据。以上行为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十三、浙江纳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书院”)

2021年5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纳思书院实施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250万元。

2021年1月15日,纳思书院“名师风采”栏中公开宣传:“王某某11年教龄杭州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纳思书院杭分语文教研组组长,24000小时上课时长”。经查实,可查证的授课小学生英语习作时长为13474小时,与该公司宣传“24000小时上课时长”的事实不符。王某某的教师资格证颁发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截止该公司宣传时间2021年1月15日,按教师资格证颁发时间计算,其教龄仅为9年6个月,与该公司宣传“11年教龄”的事实不符。2021年1月15日,纳思书院“名师风采”栏中公开宣传:“黄某某8年教龄数学985武汉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纳思书院全职数学老师,10000小时上课时长,中学老师资格证”。经查实,可查证的授课时长为5376小时,与该公司宣传“10000小时上课时长”的事实不符。黄某某的教师资格证颁发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截止该公司宣传时间2021年1月15日,按教师资格证颁发时间计算,其教龄仅为7年6个月,与该公司宣传的“8年教龄”的事实不符。上述行为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2019年12月10日、12月11日,纳思书院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称“钜惠双十二,1元上纳思!纳思书院今年最后一次福利要来了!”“精品寒假规划课3人精品小班12.12原价:300”“全科40课时VIP一对一1元原价8000元”“纳思书院钜惠双十二,五折抢好课!”“精品寒假规划课3人精品小班12.12原价:300活动时间:12.1112.15”等相关内容。经查实,该公司宣传促销活动中标示“原价300”“原价8000元”无实际销售记录,无法提供原价的真实依据。2021年5月8日,该公司在销售“【小初高】1V1诊断提升课”课程时,标示“【小初高】1V1诊断提升课1300”。2021年4月23日,该公司销售“【特惠】学科资料加油包”课程时,标示“【特惠】学科资料加油包团购价1元总价29元”。经查实,该公司销售该课程时标示的划线价未标明准确含义,未以标示的划线价格实际销售过,也无法提供真实依据。以上行为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英语培训哪个机构好?怎么选择英语培训机构-新世界英语网

联系QQ: 邮箱地址: